一般项目:专用设备制造(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);通用设备制造(不含特种设备制造);气体、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;制冷、空调设备制造;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制造;泵及真空设备制造;包装专用设备制造;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;模具制造;机械零件、零部件加工;橡胶制品制造;工业机器人制造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